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发【2013】10号)有关规定。现就我院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认定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近三年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但没有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于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一天办理)将下列材料送交干部人事处,并交纳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120.00元/人。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3纸正反打印);
2、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干部人事处网站下载制式表);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干部人事处网站下载制式表);
6、申请人2012-2013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教务处办理);
7、省上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人事处统一办理);
8、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打分表各1份(不用填写,等待考试通知)。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打印(具体文件在干部人事处网站下载www.rsc.slxy.cn)。
联系人:常波 联系电话:2329409
干部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