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院!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院
实践教学

实验室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正文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修订)
2015-09-01 15:26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一、学生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和操作程序后方能进行实验,不做预习和无故迟到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遵守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按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三、爱护实验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应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设备及其它物品,严禁私自带走实验室物品。

四、实验中必须注意安全,按照实验要求做好准备,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设备;掌握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理办法,避免发生人身事故,防止损坏设备,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五、实验结束后应将设备工具及场地整理复原,认真填写实验日志,值日人员要按规定摆放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室卫生。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和其他组的实验结果。

七、对违反实验规章制度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要视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商洛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电话:0914-********

Copyright@2023商洛学院版权所有     陕ICP备170121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