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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7-2018第二学期初教学工作的安排
2018-02-23 07:45 yxf 

                                                         建院教〔2018〕1号

各系:

按照学校及我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为了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7-2018第二学期初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常教学工作

1.做好开学初教学资料的准备工作。各位教师要结合所承担的课程,做好上课前的教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课件等相关教学资料的准备工作,各系于2018年2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教学进度表和教师教案等资料交学院待检查。

2.加大课堂教学考勤工作。各位教师要在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出现未请假旷课的学生等情况,要及时与学院沟通。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试不合格学生补考将安排于2018年3月10、11日(第2周周末),通识课(包括必修和选修)补考在3月10日进行,专业课补考在3月11日进行。

二、实践教学工作

1.本学期实验教学采用项目申报制,所有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师务必于2018年2月24日上午12点前到教学办进行实验项目申报,并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制定实验教学进度计划,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出。

2.各系要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在2018年3月5日-3月11日,请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完善的开题答辩工作方案,并将方案于2018年3月1日前报备教学办。

3.各系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学期实习计划,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计划统一报教学办,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批。

三、专业建设

1.做好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各专业要不断挖掘专业特色,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专业建设,积极开展专业认证准备和调研工作,按照先师范专业后非师范专业的顺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做好地理科学专业的认证工作;严格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做好工程管理专业的认证准备工作。

2.做好新增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我院土木工程专业通过审核并顺利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四、相关要求

请各系、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断规范教学过程和提高教学质量,对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应及时与教学办联系并解决。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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