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洛 学 院 文 件
商院〔2014〕38号
商 洛 学 院
关于印发《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我校《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商洛学院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2.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3.商洛学院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商 洛 学 院
2014年5月21日
商洛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1: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地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体现优绩优评、优绩优聘、优绩优酬的用人激励机制,引导全体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建设与提高教学工作质量上来,形成提高教育质量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商洛学院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商院党[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年限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在每年末组织实施。
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培养学生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分层次和分类别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包含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主要为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教学工作数量、教学质量、教学建设与改革等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
第五条 教学工作数量指教师完成各种教学任务的数量。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实习实验、指导学生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以及实验室开放等。教学工作量按照《商洛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计算,该办法未涉及的按照相关规定比照计算。
第六条 教学工作质量主要指课程教学质量、教学工作奖惩和指导学生奖惩等。
第七条 教学建设与改革主要指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奖项。其中教学建设包含专业建设、本科教学工程子项目、教材建设等,教学奖项包括教学成果奖、教材奖、教学研究论文等。
第八条 具体指标设置和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见《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表1)。
第九条 对所有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记分,除限制性条款外,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等级。教学工作总分计算方法:
M=(A1×B1)+A2+A3±B2±B3+C,即
教学工作总课时=课程教学课时+集中实践教学课时+其它教学工作课时±教学工作奖惩课时±指导学生奖惩课时+教学建设与改革课时
其中B1是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折算系数,该系数根据《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考核所得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按排名进行折算。
第三章 考核等级评定
第十条 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良好所占比例依次不得超过本学年院部参加教学工作考核人数的20% 、40%。各等级评价标准的要求如下:
优秀: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质量、教学建设与改革中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教学工作量饱满,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未出现教学事故。
良好: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质量、教学建设与改革中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未出现教学事故。
合格:教师在评价年积极参与教书育人、教学建设与改革活动,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所主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在合格以上。
不合格:教师在当年的教学工作质量、教学建设与改革中有一方面表现明显不足,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教书育人中发生影响恶劣事件。
(2)一般教学事故2次以上(含2次),或严重教学事故1次以上(含1次)。
(3)无正当理由拒不完成学校、院部安排的教学任务。
(4)教学质量评价分数低于60分。
第四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是我校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制定院部考核工作方案,负责本院部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 工作程序:
1.每年末,教师本人填写《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附表2)以及《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及奖励情况登记表》(附表3),交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
2.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教师填报的教学工作、教学建设与改革以及奖励情况进行审核后,填写《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总成绩汇总表》(附表4),确定相应的等级。
3. 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将考核结果在院部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教师如有异议,可向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及时受理教师的申诉。
4.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将《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5)一式四份,报送教务处、人事处各一份,院部留存一份,个人档案一份。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装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与岗位聘任和年度考核挂钩、逐步实现与聘期考核以及绩效工资挂钩;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各院部按照院部教师总数5%的比例核定校年度优秀教学工作者,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四条 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任现职期间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必须有一年为优秀,对于考核没有优秀但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的教师,每年考核均为良好以上;教师任现职期间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有一年为不合格者,将延迟三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第十五条 除助教外,其他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教师实行高职低聘;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应聘教师岗位。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2.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
3.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4.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总成绩登记表
5.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表1: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计 算 方 法 |
教 学 工 作 数 量 (A) |
A1 课程 教学 |
理论课程教学 |
(教师个体教学工作量/所在院部教师课堂教学平均工作量)×课堂教学基本课时(450课时) |
实验课教学 |
A2 集中 实践 |
毕业论文(设计) |
(教师个体集中实践工作量/所在院部教师集中实践平均工作量)×集中实践基本课时(200课时) |
实习 |
A3 其它 |
学生竞赛指导 |
按照相关制度计算工作量。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 |
社会实践 |
其它 |
教 学 工 作 质 量 (B) |
B1 课程 教学质量 |
理论课教学 |
根据《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考核所得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按排名进行折算:成绩排名在本院部前10%之内为1.5、在10%-29%之间为1.3、在30%-49%之间为1.1,其余为1.0。 |
实验课教学 |
B2 教学 工作 奖惩 |
教学事故(Ⅰ级) |
每发生一次减400课时 |
教学事故(Ⅱ级) |
每发生一次减150课时 |
教学事故(Ⅲ级) |
每发生一次减50课时 |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
国家级:400课时,省级:200课时,校级:100课时,获奖当年计课时。 |
教学名师 |
国家级:400课时,省级:200课时,校级:100课时,获奖当年计课时。 |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如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课件教案等教学基本功类比赛获奖 |
国家级:一等奖300课时,二等奖250课时,三等奖200课时;省部级:一等奖200课时,二等奖150课时,三等奖100课时;校级:一等奖100课时,二等奖80课时,三等奖50课时。获奖当年给予加课时。 |
B3 指导 学生 奖惩 |
指导学科竞赛 |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获奖当年按照每项计课时。全国性比赛:一等奖200课时,二等奖160课时,三等奖140课时;省部级比赛:一等奖140课时,二等奖100课时,三等奖70课时;市厅级比赛:一等奖70课时,二等奖40课时,三等奖30课时;校级比赛:一等奖35课时,二等奖25课时,三等奖15课时。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指导学生立项:国家级:50课时,省级:30课时,校级:20课时。未结题扣相应课时。 |
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奖 |
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校级获奖:指导本科生20课时/篇。抽查为不合格毕业论文则减相应课时数。 |
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按学校科研奖励标准计课时。 |
教 学 建 设 与 改 革 (C) |
C1 教学 建设 |
专业建设 |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总课时500 |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总课时300 |
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总课时150 |
申报新专业:100课时/年,设立新专业200课时/年 |
资源共享课程建设 |
国家级:(400课时/年)*课程门数 |
省级:(200课时/年)*课程门数 |
校级:(100课时/年)*课程门数 |
教学团队 |
国家级:400课时/年 |
省级:200课时/年 |
校级:100课时/年 |
实验示范中心 |
国家级:400课时/年 |
省级:200课时/年 |
校级:100课时/年 |
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
国家级:400课时/年 |
省级:200课时/年 |
校级:100课时/年 |
人才创新实验区 |
国家级:400课时/年 |
省级:200课时/年 |
校级:100课时/年 |
教材建设 |
按照《商洛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执行。 |
C2 教学 改革 |
教改项目 |
按照《商洛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执行。 |
C3 教学 奖项 |
教材奖 |
国家级:一等奖200课时,二等奖160课时,三等奖140课时 |
省级:一等奖140课时,二等奖100课时,三等奖70课时 |
市厅级:一等奖70课时,二等奖40课时,三等奖30课时 |
校级:一等奖35课时,二等奖25课时,三等奖15课时 |
教学成果奖 |
按照《商洛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执行。 |
教学研究论文 |
按照《商洛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执行。 |
其他 |
比照相关项目确定 |
指标说明:
1.竞赛(比赛)是指体育、数学建模、电子设计、英语等经学校主管部门认可的全国或全省性比赛(竞赛)。学生代表(队)获规定奖励等级后,可为其指导教师计算业绩课时,计课时取学生代表(队)最好成绩折算。
2. 一级指标(C):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等涉及多人参与的项目个人分配系数由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负责人报送科研处或教务处备案。同一项目,在获得多级别奖时,按最高奖计课时。
3.专业、课程、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教材、教改等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其业绩课时按照建设周期予以分配,立项与结题验收各占50%,年课时为总课时/项目期限。其它业绩课时则当年计算一次。各项检查如不合格,则扣减当年课时值。
4.项目组成员计分由项目负责人按承担任务大小协商分摊,或参照下述规定执行:2人主持或完成人按6:4;3人主持或完成人按5:3:2;4人主持或完成人按4:3:2:1;5人主持或完成人按4:2:2:1:1的比例进行业绩分配。
附表2: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
院部: 教师姓名: 年度:
一、教学工作数量 |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A1) |
学期 |
课程名称 |
工作量 |
教学质量评价成绩 |
学期教学质量评价成绩(B1) |
年度教学质量评价成绩 |
年度工作 量合计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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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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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同一学期名称相同的课程,只填写一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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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为该年上下学期成绩的平均值,学期的平均值为该教师同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包括在其他教学单位所承担的课程。 |
(二)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A2) |
学 期 |
实践内容 |
工作量 |
学期工作量合计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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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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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量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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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课外实践工作量(A3)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数 |
考核课时 |
备注 |
学生竞赛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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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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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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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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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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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工作质量(B) |
(一) 教学工作奖惩(B2) |
类别 |
获奖项目 |
获奖级别 (国家、省、市厅、校) |
获奖等级 (一、二、三等) |
考核课时 |
备注 |
优秀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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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名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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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专项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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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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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项目(教学事故) |
□ 一级,□ 二级,□ 三级,□ 无 |
扣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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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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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指导学生工作奖惩(B3) |
类别 |
获奖项目 |
获奖级别 (国家、省、市厅、校) |
获奖等级 (一、二、三等) |
考核课时 |
备注 |
指导学科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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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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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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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项目(论文抽查) |
□ 倒数第一名, □ 倒数第二名 |
扣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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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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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学建设与改革(C) |
(一)教学建设(C1)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级别 |
立项年月 |
考核课时 分配 |
专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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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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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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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示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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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实习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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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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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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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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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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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改革与研究C2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级别 |
立项/结项/发表/出版年月 |
考核课时 分配 |
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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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论文、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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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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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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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奖项C3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级别 |
获奖年月 |
考核课时分配 |
教材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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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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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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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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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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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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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表3: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院部: 教师姓名: 年度:
教学建设 |
内容(请注明项目名称、批准部门,集体项目注明排名) |
考核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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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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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
内容(请注明项目名称、批准部门,集体项目注明排名) |
考核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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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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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奖励 |
(内容请注明获奖名称、等级、奖励部门,集体项目注明排名) |
考核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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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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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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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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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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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总成绩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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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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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成绩(百分制)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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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数量 |
内容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年考核课时 |
工作量 (课时) |
考核课时 |
工作量 (课时) |
考核课时 |
课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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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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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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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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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改革 |
内容 |
考 核 课 时 |
教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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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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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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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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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考核总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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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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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院部: 年度
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
附件2: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商洛学院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商院党[201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评价,有效地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与分层次、分类别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系统评价的原则。
二、评价内容及指标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程教学文档(含实践教学环节)、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及批阅、实验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果。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评价指标见附表1。
三、评价方式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合教师承担课程按照院部教学督导组评价20%,同行评价30%,学生评价50%核算每门课程的评价分数。评价采用百分制。每学期进行一次。年终根据两学期各门课程加权平均分数确定年度评价分数和等级。
2.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采用学生网上评教成绩。院部教学督导组、同行评价依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相关指标,参照《关于实行学院领导和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的规定》和《商洛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实事求是确定评价成绩。院部教学督导组由3人组成,同行评价由所在系或教研部全体人员参与,否则评价无效。
3.院部教学督导组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由教务处与各院部共同组织实施。各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本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审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确保公正公平。
四、评价等级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作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共分四级:85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
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2.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表1: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 - 学年第 学期)
课程名称 |
|
任课教师 |
|
所在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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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标准分 |
得分 |
基本要求(15) |
教学准备 |
熟悉人才培养方案,准确把握所任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文件齐备(教学大纲、进度表、讲稿等);备课充分,教学设计合理;教学目标符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层次性。 |
7.0 |
|
教学活动 |
授课进度和课时符合要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实施围绕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语言科学规范,富于启发性和趣味性;板书或PPT设计合理、布局有序;教学态度端正,仪表端庄、大方,举止得体。 |
3.0 |
课后工作 |
作业批改认真,问题反馈及时,辅导答疑耐心;考试科学公正,根据教学内容采取合理的考试考核方式,评分客观准确。 |
5.0 |
教学态度(10) |
教育理念 创新 |
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注重师生间的交流互动;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参与课堂讨论;通过作业、答疑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精神。 |
2.5 |
|
教风教纪 |
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遵时守纪,按时上、下课;从不随意调课、停课或缺课,不无故缺课;上课精神饱满,热情负责,严肃认真,敬业精神强;课堂严格要求,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
2.5 |
教书育人 |
结合课程内容,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学;关心学生,了解、尊重学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融洽;清廉公正,从不收受或变相收取学生钱物,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
2.5 |
提高自己 |
重视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常常征求对教学的看法或意见,不断改进教学。 |
2.5 |
课堂教学(40) |
内容处理 |
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深度、广度适中,知识点明确,内容丰富、充实,有剖析、有扩展,不照本宣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提出的问题,课堂练习题,课后作业题有层次性、针对性;注重教学内容的改革与更新,具有前瞻性知识,有自己创造性的见解。 |
13.0 |
|
课堂结构 |
课堂时间分配合理,课内时间利用充分、有效;课堂结构完整,注重教学反馈;各环节组合得当合理,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师生间学生间实现多向交流。 |
8.0 |
讲解 |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注意反馈信息的利用,有驾驭课堂能力;精通内容,课堂讲授熟练(脱稿讲授);讲解生动、简明、清晰、有吸引力,表达清楚、流畅、准确;既要面对全体学生又要注意学生个性培养。 |
12.0 |
重难点处理 |
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定位准确;能留意学生的课堂反应,根据反馈信息对教学进程、难度进行适当调整。 |
7.0 |
教学方法(20) |
教学方法 运用 |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特色;方法运用得当,善于启发引导;善于组织教学,有效集中学生注意力,恰当处理教学突发事件;及时采用积极、多样的评价方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
8.0 |
|
教育技术应用 |
教育技术的选择符合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根据教学内容运用教具,恰当处理传统媒体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关系;辅助教学手段对提高教学效果作用较好。 |
8.0 |
学习方法 指导 |
经常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指导,采用有利于学生自学的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方式多样;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发挥得当,指导方法得当,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 |
4.0 |
教学效果(15) |
教学总体 效果 |
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学生知识明显长进,能力明显增强,素质得到提高;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对教学满意;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听课认真,注意力集中,课堂秩序好,气氛宽松、融洽、活跃、有序、和谐。 |
8.0 |
|
学生接受 程度 |
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主要教学内容,核心知识能当堂领会和掌握;学生体验到学习和成功的愉悦;既重视过程,又重视结果,注意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应用、融通能力。 |
3.5 |
学习行为 改变 |
学生能提出有意义的问题或能发表个人见解;学生对本课程重视,激发了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学生有进一步学习的愿望;对学生养成积极的人生态度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教学有新意,体现改革意识,教学有特色,有创造性。 |
3.5 |
合计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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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学期: 至 学年第 学期 院部:
序号 |
教师姓名 |
院部教学督导组评价 (20%) |
同行评价 (30%) |
学生评价 (50%) |
评价结果 |
分数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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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统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核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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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在院部存档。
附件3:
商洛学院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为积极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开展,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明确院部的办学主体地位,科学、真实地评价各院部教学工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学校内涵建设,根据《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商洛学院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商院党[200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重点考核教学水平、教学资源、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风学风建设、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工作。
三、考核指标
(一)一级指标
1.教学组织与管理(15%);
2.教学资源及利用(5%);
3.教学建设与改革(30%);
4.教学质量监控(15%);
5.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成果(30%);
6.其它教学工作(5%)。
(二)二级指标(见附表)
四、考核办法
以年度、百分制为单位考核。考核一级指标中的第1至第5项为定量评价,根据各院部实际状态数据直接评分确定分值,第6项一级指标为定性评价,由教务处组织督导组及相关人员评议打分确定分值,最后汇总并排出名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奖励前三名。各奖0.5万元;
考核结果将与院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为最后一名者,学校将对该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最后一名者,学校将对该院部行政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商洛学院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及评分表
附表:
商洛学院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
满分 |
办法说明 |
1.教学组织与管理 10分 |
1.1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
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实验室(实训)主任配备 |
配备齐全为满分,每少一人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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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学队伍水平 |
教学团队 |
国家级 |
每队1分 |
5 |
1.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统计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评出的结果为依据; 2.教学竞赛以获奖文件为依据; 3.仅统计截至本年度学校在编在职的教师。 |
省级 |
每队0.5分 |
校级 |
每名0.2分 |
教学名师 |
国家级 |
每名1分 |
省级 |
每名0.5分 |
校级 |
每名0.25分 |
教学竞赛 |
国家级 |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75、0.5分 |
省级 |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3、0.25分 |
校级 |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25、0.15、0.1分 |
1.3教师教学质量 |
以院部全体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数最高者为满分,依次降0.15分 |
5 |
根据《商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为依据。 |
2.教学资源及利用 5分 |
2.1课程资源 |
精品资源共享课 |
国家级 |
每门1分 |
1 |
网站维护及时,点击率高。 |
省级 |
每门0.5分 |
校级 |
每门0.25分 |
2.2实验室利用 |
实验室(机房)利用率 |
实验室(机房)利用率k1:k1>80%得1.5分;80%> k1>70%得1分;70%> k1>50%得0.5分;k1<50%扣1.5分。 |
1.5 |
1.实验室指用于教学的独立实验室,各实验室每年额定课时为720学时(36周/年×5天×4学时); 2.机房是指主要用于上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30台以上)计算机房。机房每学年的定额机时为1080(36周/学年×5天×6学时); 3. 实验室(机房)利用率=实验室开放使用课时/实验室额定课时×100%;机房利用率=机房开放时数/额定机时×100%。 |
实验项目开出率 |
实验项目开出率k2:k2>95%得1.5分;95%> k2>90%得1分;90%> k2>50%得0.5分;k2<50%扣1.5分; |
1.5 |
实验项目开出率=实验项目开出项目数/实验大纲规定项目数×100%。 |
大型仪器设备 |
本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机时数达到规定要求的仪器比例k3: k3>80%得1分;80%> k3>70%得0.5分;70%> k3>50%得0分;k3<50%扣1分 |
1 |
1.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固定资产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统计所有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 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机时数的规定要求是指:专用仪器每学400机时;通用仪器每年800机时; 4. 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设备实际使用机时/设备额定工作机时×100%。 |
3.教学建设与改革 30分 |
3.1教学建设 |
特色专业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14 |
1.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各级文件为依据; 2.统计时间是指一个自然年; 3. 所有项目只统计第1承担单位。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精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规划(精品、重点)教材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重点实验室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3.2教学改革 |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8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教改项目(研究性课程) |
国家级 |
每个1.0分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5分 |
教学方法或教学内容改革 |
每推行改革一门0.15分,满分为1分 |
3.3教学成果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 |
每项5.0分 |
8 |
1.教学成果奖是指教育部或省政府颁发证书的教学成果,只统计当年教学成果项目; 2.教学成果奖统计所有完成单位。 |
一等奖 |
每项3.5分 |
二等奖 |
每项2.5分 |
省 级 |
特等奖 |
每项2.0分 |
一等奖 |
每项1.5分 |
二等奖 |
每项1.0分 |
校 级 |
特等奖 |
每项0.75分 |
一等奖 |
每项0.50分 |
二等奖 |
每项0.25分 |
4.教学质量监控15分 |
4.1教学检查 |
本科教学工程及教改项目 |
能按照任务书开展研究并按时结题满分,申请延期结题每项扣0.5分,不能结题每项扣1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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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常教学工作 |
发生重大、较大和一般教学事故分别扣3分、2分和1分;出现被投诉、举报,并情况属实者扣1分;学年调课率应控制在1%以内,每超过0.1个点扣0.1分,未履行调课手续者每次扣2分。 |
5分 |
4.3听课情况 |
院部领导、督导听课平均6课时,每高(低)1课时得(扣)0.1分;低于4课时不得分。 |
2分 |
4.4日常管理工作 |
对安排的各种管理工作任务均按时完成得满分,没按时完成1项扣0.5分;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应按要求参加,每少1人次扣0.1分。 |
5分 |
5.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成果30分 |
5.1考研上线率 |
上线率最高者得3分,其它得分为:3分*(上线率/最高上线率) 录取率最高者得2分,其它得分为:2分*(录取率/最高录取率) |
5 |
本科考研率是指本学年被录取的研究生(含出国读研录取人数)占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纳入就业计划的人数的比例。 |
5.2学生学术论文 |
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得0.02分,被检索的0.2分,以第二、三作者分别得0.01分和0.005分。 |
3 |
1.学生学术论文是指本年在校本科学生在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但不含学术作品、增刊、论文集和汇编; 2.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是指本年被收录的论文,但发表时第一作者必须当时是在校的本科学生,若某篇学术论文同时被SCI、EI收录,则只取被SCI收录的得分。 |
5.3学生发明专利 |
发明专利:每个得0.1分;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每个得0.02分; 软件著作权:每个得0.01分。 |
2 |
学生专利是指本年在校本科学生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
5.4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国家级 |
每个1分 |
5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各级立项文件为依据,按照建设周期予以分配,立项与结题验收各占50%,不能按时结题扣相应分值。 |
省级 |
每个0.5分 |
校级 |
每个0.2分 |
5.5学生学科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金牌、特等奖):每项1分 二等奖(银牌):每项0.5分 三等奖(铜牌):每项0.3分 |
5 |
1.学生学科竞赛是指按照《商洛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组织参加的竞赛,自行组织不统计; 2.按指导教师所在院部计分。 |
省级 |
一等奖(金牌、特等奖):每项0.3分 二等奖(银牌):每项0.15分 三等奖(铜牌):每项0.1分 |
5.6英语等级考试 |
在本年毕业生中,GET4(英语专业四级)通过率最高者得1分,其它得分:通过率/最高通过率;GET6(英语专业八级)通过率最高者得1分,其它得分:通过率/最高通过率。 |
2 |
1.CET4 、CET6(英语专业四、八级)通过人数统计截至当年8月31日; 2.这里将425分作为CET4 、CET6的通过分,60分作为英语专业四、八级的通过分; 3.英语专业按照英语专业四、八级统计; 4.通过率=通过学生数/当届毕业生数。 |
5.7 计算机等级考试 |
在本年毕业生(除计算机专业)中,计算机等级1级(文史类)通过率最高者得1分,其它得分:通过率/最高通过率;计算机等级2级(理工科)通过率最高者得1分,其它得分:通过率/最高通过率 |
1 |
1.通过人数统计截至当年12月31日。 2. 60分作为计算机等级1级、2级的通过分。 3. 通过率=通过学生数/当届毕业生数。 |
5.8 毕业生就业率 |
就业率达不到规定就业率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 |
5 |
依据招生就业处相关规定计算。 |
5.9 学生取得的其它优异成绩 |
指在本年度除上述指标所包括的内容外取得的具有社会影响的优异成绩。如见义勇为、参加学校同意的其他社会活动中取得的优异成绩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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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教学工作5分 |
其它突出的教学工作 |
指本学年除上述指标所包含的内容外,院部围绕人才培养在其它教学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绩。由各院部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定,给出分数。 |
5 |
1.须提供1000字以内的“其他突出的教学工作”的简要介绍。 2.这里的其他突出的教学工作需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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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院部工作特点,量化项目存在一定差异,有些院部不能参与考核的项目,其该项
目的分数为参与院部该项目的平均分;
2.专业、课程、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项目、教材、
教改项目等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其业绩分值按照建设周期予以分配,立项与结题验
收各占50%,不能按时结题验收按照其2倍得分扣除;
3.教学检查中各指标涉及扣减分不保底,累计积分;
4.同一项目或同一奖项在同一年获得多级立项或奖励者按照最高分计入一次,不重复积分;
5.凡是涉及申报立项的项目,每申报一项均按该级项目最低得分的10% 计入分数;
6.统计以自然年为单位。